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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时限

点击:149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6-02-13

一、钦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二、钦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条件

符合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三、钦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流程

1.申请:提取职工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资料,至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服务大厅及各县(市、区)管理部服务窗口。

2.受理: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能确认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核: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

4.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5.送达: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

四、钦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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