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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受理条件有哪些

点击:68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5-12-29

一、金华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受理条件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拖欠本息;

(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须符合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可变更具体事项要求;

(三)符合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政策。

二、金华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办理地点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古墩路网点(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古墩路97号浙商财富中心2号楼)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三、金华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法律依据节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九条

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四)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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